1.通报成员:美国 |
2.负责机构:环保署(EPA) |
3.通报依据的条款:[x]2.9.2,[]2.10.1,[]5.6.2,[]5.7.1,其他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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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通报文件的标题:性能规范18和程序6技术修订(补遗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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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内容简述:以下 2016 年 08 月 11 日 的信息根据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。
性能规范18和程序6技术修订
标题:性能规范18和程序6技术修订
部门:环保署(EPA)
措施:部分撤销直接最终法规
摘要:由于环保署(EPA)收到了反对意见,我们现部分撤销2016年5月19日对氯化氢(HCl)连续排放监测系统(CEMS)性能规范和测试程序做出几处技术修订的直接最终法规。反对意见涉及程序6的规定,因此EPA现部分撤销修订程序6的直接最终法规。
日期:2016年8月8日生效,EPA撤销2016年5月19日在联邦纪事(81 FR 31515)中公布的对程序6第4.1.5、4.1.5.1、4.1.5.3和5.2.4.2条的修订。
网址:
https://members.wto.org/crnattachments/2016/TBT/USA/16_3269_00_e.pdf |
7.目的和理由,如是紧急措施,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: |
8.相关文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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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提意见截止日期: |
11.备注: |